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构建科学、有效、丰富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励师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推动学科竞赛活动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学科竞赛主要指由各学院、学校、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或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主办的围绕学科专业开展的竞赛。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院对各类学科竞赛实行动态管理、系部于每年三月上旬向学校报送本年度的学科竞赛方案和预算计划。
第四条 学院负责竞赛的组织与实施、竞赛期间师生的安全管理、竞赛的经费预算及开支使用、活动成绩评定、奖励申报、活动材料的整理等。
第三章 参赛资助经费管理
第五条 学科竞赛经费采用分类管理、包干使用的原则。经费开支主要包括竞赛选手选拔费、比赛的获奖学生奖励、学生培训和参赛期间生活补助、竞赛报名费、指导教师指导劳务费以及指导教师和学生外出参加竞赛会议、比赛、领奖相关费用等。指导教师指导劳务费一般不超过竞赛经费的30%。
外国语学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