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衡阳师范学院关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强化人才培养过程中持续改进育人机制,将师范专业认证的持续改进理念落实到本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推进学院各专业的内涵式发展,切实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秉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学设计与实施以学生接受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为导向,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2.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遵循全程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应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对教师的评价应覆盖教学生涯全过程,对学生的评价应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充分发挥不同评价主体在评价工作中的优势和特色,建立“校内/校外”评价,“学生/教师”评价等有效集成的质量评价体系。
3.持续改进工作遵循针对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凡是在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明显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持续跟踪其效果,形成“运行——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工作应以学生素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不断发展为导向,使教学质量始终处于循环上升过程,实现师生共同发展。
二、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是否符合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所属学科发展变化的需求;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需求;培养目标是否符合专业自身的办学资源与条件、是否符合专业的培养定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能力等方面的期望。
(2)评价主体
用人单位、行业专家、专业教师、毕业生、学校及学院相关部门。
(3)评价组织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教学督导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资料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座谈法与访谈相结合等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分析。
(5)评价周期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具体评价周期见表1;同时,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组织不定期座谈会。
表1: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
评价内容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法 | 评价周期 |
一级维度 | 二级维度 |
培养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评价 | 培养目标是否符合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需求、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 用人单位、行业专家 | 调查研究、座谈会 | 每年1次调研+不定期座谈 |
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所属学科发展变化的需求 | 行业专家、教师 | 调查研究、座谈会 | 每年1 次调研+不定期座谈 |
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需求 | 专家、学校学院相关部门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4年1次调查+不定期座谈 |
培养目标是否符合专业自身的办学资源与条件、是否符合专业的培养定位 | 学校、学院相关部门、教师 | 培养方案评审会,座谈会 | 每 4年1次调查+不定期座谈 |
培养目标是否符合专业领域、职业特征、职业能力等方面的期望 | 毕业生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2年1次调研+不定期座谈 |
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状况、就业情况 | 毕业生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2年1次调研+不定期座谈 |
2.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1)评价内容
评价主要分两个方面进行:第一,学校内部人才培养过程监控;第二,学校外部毕业生质量反馈。
(2)评价主体
毕业生、任课教师、国家、社会、行业、学生家长等。
(3)评价组织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教学督导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主要采用间接评价方法为主,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间接了解毕业生岗位能力以及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评价。
(5)评价周期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具体评价周期见表2;同时,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组织不定期座谈会。
表2:培育目标达成情况
评价内容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法 | 评价周期 |
一级维度 | 二级维度 |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 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自评与他评 | 毕业生、教师、校友、家长、用人单位 | 课程成绩评价法、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4年1次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毕业生岗位胜任力的综合评价 | 用人单位、毕业生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4年1次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用人单位毕业生满意度评价 | 用人单位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4年1次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工作状况、工作能力、工作成就、薪资水平、岗位角色 | 往届毕业生 | 问卷调查、座谈交流 | 每年 1 次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3.培养目标问题反馈与持续改进
(1)问题反馈
①反馈内容
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专业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所有相关意见与建议都可以进行反馈。
②反馈主体
毕业生、任课教师、国家、社会、行业、学生家长等。
③反馈途径
通过学院——专业开展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途径充分表达意见与建议。
④反馈周期
根据评价周期,进行评价建议与意见的反馈。
(2)持续改进
①改进内容
持续改进内容主要是指改进培养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用人单位、学校专业实际发展、毕业生职业规划、学生预期等各个方面不相符合的部分。
②改进主体
由制定培养目标的专业负责团队进行修订。
③改进周期
原则上每4年开展一次培养目标的整体修订。在整体修订期内,可以进行微小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培养目标专业负责团队进行统一修订。
持续改进基本操作见表3。
表3:培养目标持续改进一览表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程度 | 改进措施 | 责任人 |
专业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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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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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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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
1.毕业要求的合理性评价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审查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确定各项指标点的支撑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是否科学;确定并审查各项指标点的支撑教学环节、以及各指标点、课程、教学环节、考核环节的权重系数之合理性。
(2)评价主体
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以及任课教师或专业教师。
(3)评价组织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教学督导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文本分析法、座谈法。
(5)评价周期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学期1次的文本分析,以及不定期座谈会。
表4:毕业要求的合理性评价
评价内容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法 | 评价周期 |
一级维度 | 二级维度 |
毕业要求设置的合理性评价 | 审查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 | 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 | 文本分析、座谈会 | 每学期1次文本分析+不定期座谈 |
确定各项指标点的支撑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是否科学 | 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专业教师 | 文本分析、座谈会 | 每学期1次文本分析+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确定并审查各项指标点的支撑教学环节、以及各指标点、课程、教学环节、考核环节的权重系数是否合理 | 课程负责人、专业教师 | 文本分析、座谈会 | 每学期1次文本分析+不定期座谈 |
2.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成绩(包括学习作业、学习实践、毕业设计等成绩)达成毕业要求情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岗位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毕业生自评毕业能力达成情况。
(2)评价组织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教学督导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3)评价主体
任课教师、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委员会、用人单位、毕业生。
(4)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两类。其中直接评价为直接观察或检测所得结果,包括学习成果、考试成绩、作业等。间接评价指通过借助间接方法(如意见调查或自述等)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判断,包括访谈、调查问卷等。
(5)评价周期
每学期 1 次的学生课程成绩文本,以及不定期的问卷调查与座谈会。
表5: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评价内容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法 | 评价周期 |
一级维度 | 二级维度 |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性评价 | 课程成绩达成度评价 | 教学委员会、任课教师 | 课程成绩分析法 | 每学期1次学生课程成绩文本分析 |
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等的满意度 | 用人单位 | 问卷调查、座谈交流 | 每年1次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毕业生对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等达成情况的评价 | 应届毕业生 | 问卷调查、座谈交流 | 每届1次问卷调查+不定期座谈 |
3.毕业要求问题反馈与持续改进
(1)问题反馈
①反馈内容
主要围绕学生学习产出与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课程体系支撑、指标分解、毕业生就业及用人单位满意度上存在的相关意见与建议。
②反馈主体
专业人员、一线教学人员、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等。
③反馈途径
学校-学院-专业开展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④反馈周期
根据评价周期,进行评价建议与意见的反馈。
(2)持续改进
①改进内容
持续改进内容主要是指学生的学习产出与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课程体系支撑、指标分解、毕业生就业及用人单位满意度上等各个方面做得不够科学合理的部分。
②改进主体
学校、学院及专业团队组成的毕业要求修订组。
③改进周期
原则上每4年开展一次毕业要求的整体修订。在整体修订期内,可以进行微小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毕业要求修订组进行统一修订。
表6:毕业要求持续改进一览表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程度 | 改进措施 | 责任人 |
毕业要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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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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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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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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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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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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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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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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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
1.课程教学的合理性评价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体系设置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课程程教学体系设置是否能够实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教学大学能否支撑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设计的方式方法及实施过程是否科学合理;课程考核内容与方法的合理性评价。
(2)评价主体
学院教学委员会、学生、教师、教学督导、行业专家、用人单位等。
(3)评价组织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教学督导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评价方法
文本分析法、访谈发、座谈会、问卷调查、观察法、教学检查等。
(5)评价周期
对课程教学体系与认证标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要做到每学年 开展1 次定期检查,同时辅以不定期调查、座谈等;针对课程教学设计的方式方法及实施过程的科学合理性评价,要做到每门课程开课期内多次问卷+不定期座谈、教学检查与观摩相结合。
表7:课程教学体系的合理性评价
评价内容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法 | 评价周期 |
一级维度 | 二级维度 |
课程教学体系的合理性评价 | 课程教学体系设置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 教学委员会、行业专家 | 文本分析法 | 每学年1次 |
课程教学体系设置是否能够实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 | 教学委员会、学生、行业专家、用人单位 | 问卷法、访谈法、座谈会 | 每学年1次 |
课程教学大纲能否支撑毕业要求 | 教学委员会、学生、教师、教学督导 | 访谈法、座谈会 | 每学年1次 |
课程教学设计的方式方法及实施过程是否科学合理 | 教学委员会、学生、教师、教学督导、用人单位 | 问卷法、观察法、教学检查、座谈会 | 每门课程开课期内多次问卷+不定期座谈、教学检查与观摩 |
考核内容与方法是否合理 | 教学委员会、学生、教师、教学督导 | 访谈法、座谈会 | 每学年1次 |
2. 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目标达成程度;学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满意度评价;任课教师教学日常评价、教学督导检查评价以及行业专家评价达成情况等。
(2)评价主体
校外评价以校友、行业专家、用人单位等为主,校内评价以教学委员会、任课教师、学生本人、同学、教学督导等为主。
(3)评价组织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教学督导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评价方法
课程成绩评价法,问卷调查法以及座谈法。
(5)评价周期
每学期 1 次的定期评价,以及不定期的问卷调查与座谈会。
表8: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
评价内容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法 | 评价周期 |
一级维度 | 二级维度 |
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 开设课程成绩支撑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 教学委员会、任课教师 | 课程成绩评定法 | 每学期1次 |
学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满意度评价 | 学生本人、同学、校友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每学期1次+不定期座谈 |
任课教师教学日常评价、教学督导检查评价、行业专家评价达成情 | 指导教师、教学督导、行业专家 | 问卷调查、座谈会 | 实时评价+每学期 1 次+不定期座谈 |
3.课程教学问题反馈与持续改进
(1)问题反馈
①反馈内容
对课程教学体系与认证标准、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之间的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课程设计的方式方法以及实施过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反馈;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②反馈主体
教学委员会、行业专家、学生、校友、任课教师、教学督导、用人单位等。
③反馈途径
日常听课抽查,学校-学院-专业开展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④反馈周期
定期反馈与日常反馈相结合。
(2)持续改进
①改进内容
持续改进内容主要是指改进课程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用人单位、学校专业实际发展、毕业生职业规划、学生预期等各个方面不相符合的部分。
②改进主体
教学专业委员会、任课教师。
③改进周期
原则上每4年开展一次课程教学的整体修订。在整体修订期内,可以进行微小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毕业要求修订组进行统一修订。
表9:课程教学持续改进一览表
| 存在的问题 | 改进措施 | 改进依据 | 责任人 |
课程教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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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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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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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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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