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现决定推荐以下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8486628)反映。公示期为10月9日至10月15日。
国家奖学金:胡德阳、屈雯娇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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