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现决定推荐以下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5日至2024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书面实名反映(外语楼南107,联系电话:8486628)。
国家奖学金:2107胡永、2109班毛佳、2204班张媛媛、2313蔡嘉翔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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