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2019年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2019年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为法定假日。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
2019年5月1日(星期三)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
2019年6月7日(星期五)至2019年6月9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2019年6月7日(星期五)端午节为法定假日。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