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
二、劳动节放假、上班及课程调整安排
(一)放假时间:2021年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
(二)上班及课程调整: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4月25日补5月4日(星期二)的课,5月8日补5月5日(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
202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14日(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假日。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