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翻译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招生质量,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各项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专家、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由外国语学院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成员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同时符合《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 我院不接收破格复试。
(三)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按拟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名额;调剂考生,按调剂指标数的120%确定复试名额。
四、调剂工作
调剂方案具体见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8日17:00前提交资料
(2)资格审查方式:材料的电子文件压缩包以“专业方向+姓名”方式命名(每项材料按照顺序和内容命名好,每项材料均保存为PDF格式),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07007807@qq.com(贺老师)。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时考生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我院留存。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7)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3. 考生自述电子稿(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还可提交例如毕业论文、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研究项目等相关材料。
4. 考生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见附件1。盖好章的表格扫描,以PDF格式和上述资料一起打包。
5. 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 缴纳复试费120元,考生通过转账至我校计划财务处专用收费账户进行缴费,并携带缴费证明参加复试。一志愿复试考生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案见附件2。
7. 原件材料在复试时递交学院审核。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
外国语学院南309室
报到及复试具体安排见附件3。
(四)复试方式
(1)采取现场笔试和现场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复试包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 所有笔试科目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4——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两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折算满分为30分。
2)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说、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满分7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
① 英语听说(20分):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委1-2个问题,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② 综合能力(50分):考生用汉语或英语(以提问语言为准)回答评委提出的2-3个专业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③ 评分方式:由复试小组秘书打印反映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复试专家根据材料以及面试表现现场打分并签字,然后由复试小组秘书合分,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④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现场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2)复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3)心理测试。考生复试前(测试时间为4月8日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测试具体流程见附件5。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数、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40%。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7.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8.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9.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六)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七、其他
1. 其它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2. 监督信息
纪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工作部:0734-3456100
3. 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734-8486626
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