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奥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张奥,女,外国语学院2016级师范专业三班学生。11月30日晚上,在学校宿管宿舍突击检查中,张奥同学只顾个人私利,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重违反学校校纪校规。
此行为是在学院多次召开班长、团支书、宿建委员等相关干部会议传达宿舍违纪违规情况管理精神到位之后发生的,张奥同学无视学院的教育整改,无视校纪校规,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在学生中产生了极度不好的影响。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奥同学警告处分。一年之内取消任何评优评先,国家奖助学金、推优入党等评选资格,综合测评考核扣分。如有再犯,加重处分。请广大同学以此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