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认真实施专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 因材施教、因生施教,坚持“精讲多练、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难点”的原则。
3. 坚持教师备课、教研室议课、同类课程重点、难点统一的备课制度。
4. 坚持一月三会:一次教学工作院务会,一次学生座谈会,一次教研室教学分析会。
5. 坚持一学期五查:查教学教案,查作业批改,查教学进度,查师生出勤,查听课笔试。
6. 坚持教研室集体命题、阅卷、登分、试卷分析,统一安排考场、监考制度。
7. 严格考试,严肃考纪考风,坚持巡考、监考、考教分离的原则。
8. 坚持党政联席周会,集体协调、处理有关教学方面的有关问题。
9. 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杜绝任何教学事故的发生。
10.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课堂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自由言论。
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组规章制度
为规范我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工作,使我院教学督导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督导组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学院和院里有关教学文件、通知,运用现代教育思想、理论评价、督导教师教学和管理工作。
3.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注重更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深入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以适应我院教学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4.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院师生,秉公办事,敢说真话,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里有关领导汇报。
5.“督”“导”结合,重点在“导”。全面关心我院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
6.认真开展听课活动,并做好听课笔记,听课后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做到对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有一个较为全面、动态的了解。
7.客观、公正、有效地开展评课活动。
8.督导组成员之间要加强联院和沟通、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每学期期末召开总结会议,上交听课笔记,书写总结报告。
9.督导组成员要加强与教师的联系,悉心听取教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10.督导组成员应关心和支持院里各项工作的开展,关心和支持院里的发展和改革,服从院领导的安排。
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运行计划确定每个学期的考试、考查科目。
第二条 考试、考查由任课教师或院命题组负责命题,试题为A、B两卷。先由教研室主任审查,再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定。
第三条 凡接触试题的人员(包括命题、审题、制卷、分发人员等)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第四条 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集体阅读,实行流水作业,不得评通卷,评分要准确公正。
第五条 对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试卷要严格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学生对评分有疑问的,须递交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方可由任课教师查卷查分。
第六条 考试结束,应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及时登分。
第七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条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一、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
二、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既教知识,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特点,避免学生对教师产生疏远倾向。
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熟悉教案。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五、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训练学生思想,向45分钟要质量。
六、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
七、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
八、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
九、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内容要简练精确,不哗众取宠。
十、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
十一、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在众学生面前泄私愤。
十二、教学的计划安排应符合学校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删内容,增加或减少学时,占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外国语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备课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教学效果。集体备课是教师快速适应新教材,掌握教学规律,积累教学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授课艺术的重要环节。因此,在个人分工备课的基础上,必须强化集体备课,发挥集体智慧。
一、组织形式
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主持进行,院领导进行检查督促。
二、集体备课原则
坚持“四定”、“五备”、“四统一”。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备教材、备大纲、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学手段;统一教学目标要求、统一教学重点、统一双基训练、统一教学进度。
三、集体备课活动要求
1.每学期开课前,教研室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研室备计计划。
2.每次集体备课,各课题的研讨都要确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在教研室主任的指导下按集体备课计划安排的课题写出教案。
3.各教研室在每单元或每章(每课)授课前,要组织本备课组教师认真学习大纲,研究教材,确定重点、难点,分析学情,探讨教法。
4.重点、难点课题要建立说课制度,说课要落实到人。
5.各教研室要实行周前备课,探讨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6.课后同备课组教师要及时交流教学心得,及时写出教学反思。
7.教研室主任要对各教师集体备课情况进行考评。
8.各教研室每次集体备课都要认真填写集体备课记录,活动后存档。
外国语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为使我院教学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推进我院教学改革,特制定我院教师听课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每人听课6节以上;
2.听课时不得迟到,不得影响任课教师的教学活动;
3.每次听课至少一学时,不得随意缩短听课时间;
4.听课所涉及的课程覆盖面要广,不得局限于自己所任教的课程;
5.听课内容包括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听讲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教师与学生出勤情况等;
6.要有详细的听课记录,包括听课时间、听课地点、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姓名和职称、教师授课的主要内容和过程、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自己的建议、课堂纪律、教师与学生的出勤等等;
7.听课以后,听课人员要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于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教师迟到时间较长、学生迟到或旷课现象较严重等)应及时向有关教学督导反映;
8.听课笔记本分学期或年度整理;
9.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的听课笔记本交所在教研室存档;
10.每学期教师听课情况的总结(每位教师的听课节数、优点与不足等)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撰写。
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学督导组工作的有关规定
教学工作是教学部门的中心工作,对教学工作开展必要的督导是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组在我院教学工作中的作用,规范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关于我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 教学督导组成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院教师、办事公平公正、敢说真话;
2.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理论督导、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
3.从事专业教学工作,教学经验较丰富,注重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积极从事教学研究;
4. 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5.工作积极、负责、主动。
二、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组的工作主要是对我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学期初制定教学督导组该学期的督导计划,每学期末写出督导组工作总结;
2.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2节,做到每次听课有记录、有评价,听课后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于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教师迟到时间较长、学生迟到或旷课现象较严重等)应及时向督导组副组长或组长反映;
3.每学期召开5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方法与水平、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后答疑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将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书面材料,交院里存档;
4.每学期开展5次集中评课活动,并将评课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交院里存档;
5.协助院里开展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三、教学督导组的领导
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负责督导组全面工作,副组长2名,负责督导组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