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理学生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损失和不利影响,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切实保障我系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预防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忧患意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处理不手软,努力做好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力求不出大事,少出小事,一旦有事,将其消灭在内部和萌芽状态中。
预防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总体要求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敏锐洞察,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快速反应,有效处理,确保稳定。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任务
(一)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系党总支书记;副组长: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成员: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辅导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学院关于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有关指示精神,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情报和信息,做好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查找安全稳定的隐患,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到位,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制止事件扩大,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快速、有序、高效。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三、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
(一)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爱国爱校、民族精神、形势与政策、法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二)搞好日常管理,加强基础工作,关注“热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与隐患,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障碍学生的咨询和疏导工作,施行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对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
(四)学生管理干部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多渠道、多方位地了解和掌握各种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对策,做好帮教、疏导和预防工作。
(五)建立健全“重点观测人档案”,对“重点观测人”实行“一对一”的观测,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问题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加强与“重点观测人”的家长的联系,及时将“重点观测人”的在校表现向其家长通报,争取家长的支持,以共同做好“重点观测人”的转化工作。
(六)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解决学生最关心、关系最密切的实际问题,以得到广大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化矛盾为无形之中。
(七)周密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实行系级学生活动申报制度,禁止工作日内学生组织校外活动。
(八)建立由班级→年级→系的预警网络体系,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
1、发生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后,立即报告有关系主管领导和院有关领导、学生工作处、院办、保卫处。
2、立即组织人力控制现场,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疏散人群,控制事态扩大,严防走出校门。
3、向主要牵头学生讲解政策,强调纪律,正确引导,化解矛盾。
4、及时果断地解决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5、调查事件原因,对涉及违法违纪和煽动闹事、带头组织的有关责任者予以严肃查处。
6、上报后期工作方案和分析、总结。
(二)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
1、在第一时间向院保卫处报案,并请其派人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和辅导员。
2、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情况,做好登记。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三) 火灾事故
1、火灾发生后,立即打火警“119”和保卫处电话“8484950”、“8484917”报告。
2、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进行现场扑救。
(四)学生群体斗殴事件
1、接到报告后,系主管领导和辅导员须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果断制止斗殴,控制当事人,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冲突升级。
2、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保卫处。
3、对参与斗殴事件的我系学生,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4、迅速摸清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5、根据现场需要决定是否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6、配合保卫处进行案情调查,并为其提供相应证据。
7、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学生食物中毒事件
1、发现情况后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就近送往学院医院或学院定点医院救治。
2、了解中毒学生进餐场所、时间、中毒症状与中毒学生人数,并立即向主管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报告。
3、安排老师或学生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院探视,以免影响治疗工作。
4、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注意饮食安全。
5、密切注意其他人员情况,如有异常立即上报。
6、召开学生干部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确保稳定,并做好预防工作。
(六)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汇报,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
2、对去向不明的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立即组织寻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尽快将情况向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建立连接学校内外查寻系统,密切掌握查寻动态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汇报。
(七)学生严重心理障碍
1、立即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落实专人负责,进行跟踪帮助。
2、由心理咨询中心提供个别咨询。
3、尽快与家长联系,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治疗。
(八)意外伤亡事件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系领导和辅导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警,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认真了解情况。
2、系主管领导应及时向院学生工作处、主管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当事人家长或家属。
3、系主管领导、辅导员根据院领导和院有关部门的指示,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开展营救和事故调查,并配合公安、医疗、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认定、处理等善后工作。
4、系领导和辅导员切实做好受害者家长或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全面地向院领导、学院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九)自杀自虐事件
1、发现自杀、自虐事件,知情人员立即向系领导、辅导员报告,或打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系主管领导将情况向院主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报告。
2、系领导、辅导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医院救治,并负责适时通知当事人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
3、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产生不良刺激,做好家长或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4)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督促家长或家属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5)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十)其它突发事件
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以保护学生安全为宗旨,将突发事件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预案由学院预防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1月2日